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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7-5-21 19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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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統計處的調查發現,去年本港居民為業務及私人理由前往內地旅行共達6,580萬人次,業務旅行佔34%,私人旅行佔66%。
到內地作私人旅行的4,340萬人次中,55%以深圳為目的地;消費總開支263億元,每人次的平均消費開支約610元。
統計處今天發表題為「2006年本港居民到中國內地旅行的消費開支」的專題文章指出,去年本港居民為業務及私人目的前往內地旅行共達6,580萬人次。
在到內地旅行的總次數中,業務旅行佔2,240萬人次,私人旅行佔4,340萬人次。
私人旅行包括旅行團形式及非旅行團形式的私人旅行,旅行目的包括度假、探訪親友和參加康樂及文化節目。
在到內地作私人旅行的4,340萬人次中,55%以深圳為目的地,4成為廣東省其他地方,5%的目的地是廣東省以外內地其他地方。
按逗留時間分析,不過夜的約佔36%;64%屬過夜旅行,平均逗留3.4晚。
去年本港居民到內地作私人旅行的消費總開支達263億元,每人次的平均消費開支約610元。
過夜旅行的每人次平均開支約780元,不過夜旅行約290元。
這項調查的詳情,載於今天出版的2007年5月號《香港統計月刊》。
月刊並載有「2001 - 05年香港研究及發展的統計數字」、「電子產品及電子行業統計數字」和「2006年失業率的走勢」等專題文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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